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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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各区委组织部,各涉农区委农工委,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其他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表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北京市市级人才专项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开展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3个奖项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评选工作与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与推动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与促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评选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2.坚持标准,强化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审核程序,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和为首都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按步骤抓好各项工作环节,确保评选推荐活动顺利开展。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docx

附件2.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docx

附件3.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docx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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