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并购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按照并购交易额的5%给予并购方企业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同时,还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按照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的20%给予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
具体来看:
关于征集2024年度并购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并购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并购重组,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并购交易额的5%给予并购方企业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的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条件
1. 并购方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2. 并购方应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3. 并购方及被并购方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4. 并购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购及股权变更,通过本次并购首次取得被并购企业的绝对控股权(股权占比超过50%),并购交易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
5. 并购方通过本次并购取得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及市场核心竞争力。
关于征集2024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现开展2024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新产品,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的20%给予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条件
(一)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三)融资租赁标的物是为上述高精尖产业领域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或科技研发服务所需的高端制造装备;
(四)融资租赁业务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为依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对企业同一笔融资租赁业务补贴不超过3年;
(五)单家企业本年度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不低于50万元(含)。
长风联盟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