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丨北京市各区县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奖励

点击数:432
分享到:

09/20

2024

西城区
1. 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2. 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市发改委认定的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 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试行)》(2023修订版)23年4月发布

东城区
获得 “北京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 或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朝阳区
对获得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根据创新主体资源集聚能力、行业类型、研发投入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国家级重大或北京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为:
a. 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b. 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c. 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d. 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e. 北京市发改委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工程实验室;
f. 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不含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来源:《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度支持项目

丰台区
1. 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扶持。
2. 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北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扶持。3. 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给予50万元扶持。4. 对首次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50万元扶持;对首次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扶持。同一企业享受此通知中所涉及政策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来源:丰台区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丰发改〔2023〕77号) 

石景山区
第五条 支持研发机构建设
(一)鼓励企业新建研发机构,根据研发机构场地、设备、人员、建设运营等情况,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新建研发机构,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第六条 鼓励企业认定研发机构
(一)对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对新增市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第六条与第五条不重复享受。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24年7月印发

海淀区
1. 国家级创新平台:对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资质的企业,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企业要求提供资质牌匾和立项批复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立项批复时间为准。
2. 北京市级创新平台:对上一年度新获得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北京市发改委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资质的企业,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40万元。申报企业要求提供资质牌匾和立项批复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立项批复时间为准。
3. 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对上一年度与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包含院系)或中央级科研院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立的)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科研机构)的企业,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40万元。
政策来源:2023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通州区
对新增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产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数字技术或产业服务平台,采取支持性后补助方式最高支持200万元。
对新增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数字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数字技术或产业服务平台,采取支持性后补助方式最高支持50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
政策来源:《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24年7月发布

顺义区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顺义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和先进软件信息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23年11月发布

大兴区
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资质认定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等资质认定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实行晋档补差。
政策来源:《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23年4月发布支持企业争取各类资质认证。
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首次获得或新引进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实行晋档补差。
政策来源:《大兴区西红门镇产业发展八条》(兴西政发〔2023〕24号)
昌平区
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企业、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资质、市级技术创新平台资质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登记的国家级、市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平台、产业联盟,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昌平区促进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支持措施(试行)》鼓励建设研发创新平台。
对新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市级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来源:《昌平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暂行办法》2023年4月发布

延庆区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新建或新引进市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突破,补齐产业链短板。
对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给予奖励30万元。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给予奖励50万元。单家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只能享受上款中的一项奖励。同一企业在获得市级研发平台对应的奖励资金后,又新建或引进国家级研发平台的,可申请将奖励资金补足至与国家级研发平台相对应的奖励额度。
政策来源:《国高新、专精特新、重点实验室政策申报 受理材料及流程》政策兑现 23年10月

怀柔区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工程实验室的,给予企业不超过8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过渡政策(修订版)的通知  23年10月发布

平谷区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对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位于平谷区内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按照建设总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省部级)认定的位于平谷区内的市级(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按照不超过建设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管理暂行办法》 22年9月发布


密云区
鼓励创新主体建设。对通过认定为市级以上级别研发机构的企业,国家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023年度经国家部委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资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区建设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
2023年度经市级部门认定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来源:《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密发改[2022]126号)、2023年度密云区科技创新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经开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第五条,打造企业开放创新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中小企业共建创新中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对新引进或新获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新引进或新获批北京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一)对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或新获批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及对于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资质的事业单位委托下属全资公司承担相应职能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对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迁入或新获批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发改委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机构专项奖励申报的通知》24年4月发布
门头沟区
在门头沟区组建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经认定授牌的,根据《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的,根据《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最高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4年1月发布

房山区
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设立。对新引进或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新引进或新获批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北京市产业开发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来源:《房山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23年10月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7号昊海大厦416室
  • 传 真:
  • 咨询电话:15210542478

长风联盟订阅号

版权所有:北京长风信息技术产业联盟 京ICP备12023076 网站建设:十度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