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首都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培养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首都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高聚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00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 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按2025年1月1日计算)。
3.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京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人应与依托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4. 申报人及依托单位应信用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的科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5. 申报人应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应用研究工作,所从事研究与产业需求结合紧密。
6. 申报人应为学科带头人,主持过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且在重大原始创新方面取得过突出研究成果。
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须为与产业需求结合紧密的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的前沿交叉合作项目,有明确的应用场景,成果转化前景好,能落地并公司化。
2.项目须与历年北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员、高校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骨干合作开展。
三、推荐方式:
1.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依托单位可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择优限额推荐,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依托上述单位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每家可推荐1人,不占依托单位推荐指标。
2.申报人、依托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所有申报材料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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